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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早期(1-12周)孕婦保健 產前檢查

產前檢查主要有哪些具體內容? 

"產前檢查又稱圍產保健,能及時瞭解孕婦身體情況及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,保障母親和胎兒的健康與安全。首先是產前檢查的時間,根據妊娠各階段不同的變化特點,將妊娠全過程分為三個階段,孕早期(12周內),孕中期(13-27),孕晚期(28-40)。根據不同的時期產前檢查內容也有所不同:

孕早期:在確診懷孕後,在停經12周內到相關婦產科機構建立《孕產婦保健手冊》,並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。

  孕早期主要是記錄既往病史、藥敏史、家族史、月經史、妊娠史等;瞭解有無影響妊娠的疾病或異常情況;全身檢查:血壓、體重、身高"

首次產前檢查包括哪些項目?     

"1. 血液常規:檢查紅血球、白血球、血小板、 ABO血型、Rh血型;

  2. 梅毒檢查:一般孕婦罹患的梅毒大都是潛伏性的,並無自覺症狀。但病原會經過胎盤感染胎兒,造成流產、早產、先天性梅毒。

  3. 肝炎檢查:若為乙型肝炎帶原者,于生產時便會透過血液感染嬰兒,使之成為肝炎帶原者。另外,妊娠期合併病毒性肝炎,可造成早產、流產或胎兒死亡。

  4. 麻疹抗體檢查:會造成先天性心臟病,白內障,聽力障礙,發育不良,甚至死產,流產。

  5. 尿糖檢查:檢查有沒有糖尿病。

  6. 尿蛋白測量:檢查母親泌尿系統"

產前什麼時候檢查好?

應于妊娠20~36周為每四周檢查一次,妊娠36周以後每週檢查一次,即202428323637383940周,共檢查九次。高位孕婦應增加檢查次數。